你真的懂互联网运营与市场营销的区别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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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对市场营销有了解的人可能会问,运营跟传统行业的市场营销似乎有不少异曲同工之处?

而我是如此看待两者的区别:

市场营销诞生于互联网时代前的漫长商业文明中,它是以“向客户直接销售产品从而获取利润"的盈利模式为基础,并以此发展形成的商科体系之一。而互联网运营诞生于互联网时代,.它免费向互联网用户提供某种产品服务,以产品的“活跃用户”作为商业价值的基础,通过向客户兜售“用户的注意力”、或向产品的用户提供付费增值服务、或者通过变现产品对用户的“影响力”而获取利润。互联网运营是以此为基础发展起来的“非正式”商科体系之一,之所以说“非正式”是因为互联网运营诞生的时间较短,其真正兴起至今不过才十来年。

传统行业的盈利模式我们常年接触,也非常容易理解。下面,我举几个案例说明互联网的盈利模式。

例如:腾讯以QQ免费为用户提供即时通信服务,积累了海量用户后,通过向其中愿意为QQ会员、游戏等增值服务付费的用户收取费用从而获取盈利(此外还有各种广告);淘宝是通过电商平台为商家提供便捷的销售渠道,同时为用户提供免费便利的网购服务,通过收取商家推广费进行盈利;而百度则以免费的互联网搜索服务吸引用户,当用户搜索信息时会看到一些相关广告,百度则通过向这些广告主收取费用,本质上是在兜售用户注意力;目前最成功的目媒体代表, “罗辑思维”是通过向粉丝提供知识服务,并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向用户推荐(售)书、或者推荐其他付费订阅内容,从而实现盈利…

市场营销也好、互联网运营也罢,它们均是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,或者确切地说,针对不同商业时代的企业而各自发展出的两套商科体系,它们关注的群体不同,市场营销关注客户,关注直接盈利,而互联网运营关注产品的用户,并不特别在意直接盈利。必须说明的一点是,在未来,或者说,现在,完全不具备互联网属性的企业将渐渐退出历史舞台。

市场营销的历史远比互联网运营悠久得多,但这并不代表运营属于市场营销部门的一个子分支。反观我自身多年的互联网从业经验,广义上的运营(通常称为“大运营”),其范畴甚至部分职能。毕竟,互联网企业的核心商业价值完全靠用户支撑,有用户才会有客户。故此,运营在互联网企业中,权利远大于市场类部门,甚至直接监管除商务、销售外的市场部门也不足为奇。

当然,探讨两者区别的目的是对运营的进一步“彻悟”。陷入对岗职本身的定义、或者谁大谁小、谁管理谁的争辩当中,意义不大。运营是一个体系化的互联网工作内容,没必要硬去纠岗职,纠概念。我们唯有把工作内容理解到位,将用户伺候到位,将企业资源应用到位,一切方有意义。

例如,培养用户对产品的“认知”,这类工作内容,你是定义为市场推广专员、品牌专员也好、新媒体运营也好,用户运营也罢,都没问题,关键是,得有人把它做好。

我们探讨的“运营”,特指这类工作的内涵、工作内容本身。一家企业能否将运营工作的价值发挥出来,关键是对工作本身的“彻悟”而非纠结岗位的名称,具体的工作交由哪个部门、哪个岗职去做应该视各家公司的"司情”而定,我认为,怎样高效、怎样能有效降低岗职间的冲突矛盾,就怎样操作。

从长远来看,目前我们所熟悉的组织“专业化分工”其实还是源自于传统大型企业“大批量、流水化”的管理模式,但这类模式的弊端在于:部门间各自为政,相互推诿,彼此沟通成本高,业务割裂 …这些都成为企业快速响应市场的巨大阻碍-在互联网商业竞争中,这是很致命的。

不少互联网企业亦开始将原先按职能划分的组织架构改为按事业部(产品组)为单位的组织结构,而对人才的要求也不断地由专业型向全能型转变-这其实更接地气:一方面, “做正,确的事情”比“做专业的事情”更满足用户价值;另一方面,这也是由运营特有的“环环相扣",的属性决定了对运营人“全能型"的高要求。

所幸,社会日趋成熟的商业环境也为这个变革打下了基础:随着各种“专业化工具”的“小白化”,例如以前需要依赖研发人员进行技术支持的工作,时下只需要找到成熟的第三方软件拼拼凑凑即可制作出来…未来,岗位与岗位之间的界限将变得越发模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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