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告新政下:搜索引擎还在“广告”两个字上耍三种“滑头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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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日开始,政府制定的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开始施行,也被称为网络广告新政。这一制度的一个重要监管对象,就是包括百度在内的搜索引擎。

众所周知的是,百度在今年闹出了魏则西事件,引发了舆论关注,搜索广告主欺骗消费者的行为,引发了消费者不满和政府关注。

在上述这个管理办法中,对于搜索广告,提出了如下截图的要求。除了标注“广告”二字之外,搜索广告和自然搜索结果要能够明显区分。

不过,《官院巷科技》在国内三家主要的搜索引擎进行了搜索调查,发现有搜索厂商仍然在“耍滑头”。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招数:

1,“广告”两个字的字体很小,明显小于搜索广告中的文字大小,让用户难以识别。

2,有某些搜索引擎 ,对于“广告”两个字,故意采用了灰色(见上图),而不是普通文字的黑色,更加让人看不清楚。

3,在某些厂商中,“广告”两个字被放在了最右侧,远离搜索广告文字内容的区域,标注“广告”性质的效果被减弱。

分析人士表示,政府仍然需要进一步细化对于搜索广告的监管,比如对其字体大小、字体颜色均作出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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